2021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131件,从院别看,市院17件、肃州区院46件、敦煌市院11件、阿克塞县院11件、金塔县院10件、玉门市院7件、肃北县院18件(含1月补录的2020年13件)、瓜州县院11件。从类别看,司法办案占比达5.3%;领导干部过问司法活动或案件占比达3.8%;干预司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占比达0.8%;与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占比达1.5%;亲友、熟人等过问案件占比达21.37%;干部选拔任用占比达3.05%;项目安排占比达0.8%;工程建设占比达2.29%;监督执纪占比达0.8%;其他情形占比达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