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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庆祝恢复重建40周年书画摄影展览的通知
时间:2018-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为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展示人民检察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壮大的历史及新时期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就, 展现我检察队伍及广大检察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及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创新创优、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促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发展和繁荣,市院决定,在全检察机关开展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书画摄影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展览以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主线,以检察机关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为主体,通过书画摄影展览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生动展示检察队伍的精神风貌,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陶冶情操、鼓舞士气、促进工作,推动全市检察文化建设工作繁荣发展。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书法(含篆刻、刻字、毛笔、硬笔书法)、美术(含各类绘画)作品内容要以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和赞美党的领导下检察机关发展壮大的历史及新时期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等为主题。

三、活动要求

各院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选送一批高质量的作品参展(每个院至少报送5个作品)。

1、参赛对象:为全市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以及曾经在检察机关工作过的同志。

2、作品规格

①书法作品:硬笔书法一般以A4纸为标准,毛笔书法一般以四平方尺规制为主;特殊作品可视情自行酌量尺幅。

②美术作品:以国画、油画、版画等为主要创作形式;一般以四平方尺规制为主;其它作品一般不小50×50厘米。   

③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报送规格为10寸及不低于5M的JPEG文件;附拍摄日期、地点及简要说明。

3.其他要求:所有作品均不得自行装裱,每件作品务必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和腾讯通号。

4.报送时间:作品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

5.报送方式:各院政工科负责收集本院作品,统一收集后按照要求寄送市院政治部。联系人:梁文华,联系电话:2679990

四、评奖表彰

市院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书法、绘画、及摄影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对组织工作周密,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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