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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9-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的职权是: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二)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 

  (六)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宣传;负责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八)其他应当由检察机关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司法警察支队、驻酒泉监狱检察室、案件管理办公室13个内设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0 

  2.公益二类0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76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62.62万元,增长46.78%,增长主要原因是:增长政策性增资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以及下达2019年项目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76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62.62万元,增长46.78%,增长主要原因是:增长政策性增资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以及下达2019年项目资金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500.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 64.0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9.62万元,增长46.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以“收支两条线”上缴并拨付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以及下达2019年项目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2.2万元。具体是公共安全支出149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87万元。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44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3.62万元,增长20.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公车补助资金下达。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项目支出3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1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由省检察院统一安排后,由财政拨付,在当年预算中未显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1497.3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8.44万元,增长52.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项目资金及车改政策实行后,对公车补助资金的下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25万元,增长26.98%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49万元,增长11.28% 

  4.住房保障支出67.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44万元,增长10.48%       

  (四)非税收入 

  2019年预算未使用非税收入,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省院统一安排外出参加检察业务培训,1人。 

  2.公务接待费3.8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长3.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一名公务员,相关经费核算基数增长。2019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40人次,主要为相关单位及兄弟院来我院的交流、调研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43万元,增长160.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级预算中未下达项目资金中的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基本支出中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0.43万元 

  4.培训费33.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11万元,增长85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高检政【201765号文件精神),2019年各业务条线培训班次增多,且2018年省级预算中未下达项目资金中的培训费 

  5.会议费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级预算中未下达会议费。 

  6.机关运行经费291.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0.38万元,增长122.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级预算中未下达项目资金中的机关运行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尚未批复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49.4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000平方米价值487.22万元。业务用房3754.18平方米,价值609.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价值141.9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1台(套)。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24.5万元,主要包括:网络维护改造相关设备300万元,办公办案专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16万元,证据采集使用单反相机、GPS测亩仪、DV摄像机6万元,机要室专用空调、监控设备2.5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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