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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2023年酒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3-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2023年酒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酒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已完成笔试工作,现将笔试成绩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sydwzp.zgrsw.cn/ksbm/main.html?zkxmid=3055

)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2023年酒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218室(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7号)

2.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并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资格复审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2)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如果出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故障等情况,致使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3)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招聘办电话通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或在招聘的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招聘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

参加2023年酒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2023年酒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工作定于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上午8:0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7:30仍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严禁将手机、手表、手环及其他任何通讯器材、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带入候考室或面试考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面试人员考前应熟悉考点路线,面试当日合理选择出行方式,社会车辆及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进入考点后沿指引路线进入面试区域,考试结束后按指引路线离开考点,不得进入非面试区域或在考点内逗留。


附件:2023年酒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酒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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