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重点民生领域整治成果,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中共酒泉市纪委机关“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要求,统筹推进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从4月份起开展全市检察系统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优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主要受理反映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司法领域,重点整治在办理涉劳动者权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中是否存在执法不严、违规执法,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1.举报受理电话:0937-2679913
2.来信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7号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
3.来访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7号12309检察接待大厅。
3.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同时,我院大力提倡和鼓励实名监督反映,对实名反映的问题优先处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对反映问题的人员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反映人合法权益。
三、注意事项
问题线索提供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反映中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具体问题(如有相应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问题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