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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市院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3-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院机关各部门:

  2012年以来,市院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全院工作大局,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工作,创先争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也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弘扬先进、鼓足干劲,经市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对2012年度履行检察职责成绩突出的市院侦监处表彰为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颁发奖牌;对2012年度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李世兴、程国锋同志表彰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各奖励现金500元;对被评为2012年度优秀侦查员的鲁爱军,先进工作者的刘开军、黄银军、赵锐、张吉儒、刘亚丽、付建兵等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现金500元;对2012年度被表彰为优秀党员的袁占兵、鲁爱军、刘才、王治国等同志各奖励现金500元。

  院党组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立足本职,努力工作,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再立新功;希望市院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干警以他们为榜样,扎实工作,勇创佳绩,为酒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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