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文化
检察文化
关于表彰全市“先进检察院”的决定
时间:2013-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基层院建设纲要和基层院绩效考评办法,真抓实干,奋力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和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经市院考评委考评,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在2012年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和基层院绩效考评中成绩优异、进步明显、综合业绩突出的敦煌市院、玉门市院、瓜州县院表彰为“全市先进检察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基层院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推进我市检察事业发展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各基层院、市院机关各部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2013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4月13日

官方微博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新闻客户端新闻客户端
     地址:甘肃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7号
邮编:735000 电话:0937-2679980
版权所有: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