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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0年人代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3-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7日在酒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昱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积极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5人,批准逮捕930人,受理移送起诉1500人,依法提起公诉1439人。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和毒品犯罪严厉打击,共批捕上述几类犯罪嫌疑人575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对杜建鹏、李海燕、姬宏伟等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从快从严批捕起诉,共批捕团伙成员35人,提起公诉43人。

  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4人。严肃查办重大工程建设、重大项目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8件10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经济犯罪19件。坚决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犯农民生命财产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几类犯罪嫌疑人53人。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办理7起制售假种子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农业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对受理的358件(次)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全部及时依法办理。扎实开展“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活动,对省院和市委交办的10件涉检信访积案采取领导包案方法努力化解,全部办结息诉。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主动地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37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5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增强了执法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措施,市院和酒泉监狱建立“服刑人员培训教育基地”,对服刑人员进行学习知识和掌握生存技能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结合办案配合共青团、学校、社区,通过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等形式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建设、禁毒帮扶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场(次),受教育师生2万多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牧区)活动,增强公民法制意识,为社会治安形势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始终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全面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2件,初查82件,立案侦查41件4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2件3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1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35人。先后依法查办了肃北县交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安监局负责人系列受贿案,及时介入金塔县芨芨台子煤矿特大事故调查并以玩忽职守罪立案查处了安监部门三名负责人。立案侦查的案件年内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8件32人。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的依法查处,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在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深入医疗卫生、移民安置、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住房公积金等行业部门开展预防调查106次;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0件;向社会提供咨询366次;开展预防宣教605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1万余人。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查询服务633次,查询2280个单位。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民事审判、行政诉讼以及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1件26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2件39人。对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案件遗漏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53人,追加起诉29人,追加遗漏犯罪和遗漏犯罪事实51起;不批准逮捕153人,不起诉5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1件,公安机关全部纠正。

  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件,法院全部审结并改判。由肃州区检察院提出抗诉、市院支持抗诉的康光国、任建平招摇撞骗一案,经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二被告人分别由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

  不断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61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7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5件,法院再审审结12件,改判和调解11件。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执行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共办理上述案件446件。市院开展了督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专项活动,为国家追回土地出让金95万元。

  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看守所执法活动专项检察,对违规留所服刑、违法使用警械器具等问题进行了监督,对混关混押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对141名罪犯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进行了现场监督。积极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对酒泉监狱3名狱警玩忽职守、受贿犯罪立案查处,促进了监狱机关严格执法。

  二、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题教育和“弘扬铁人精神年”活动,扎实部署“学铁人、学先进、争一流、创一流”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开展向市检察院涌现出的全国模范检察官朱兵同志学习活动,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巩固,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打造善于学习、政治过硬、团结创业、选贤任能、作风优良的“五型”领导班子要求,全面加强班子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班子科学决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不断增强。狠抓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每月两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成员例会制度、重要工作决策、人事任免、大额经费开支集体决定制度,增加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透明度。完成了市院领导班子缺额配备和部分县区检察长调整工作。认真落实巡视制度、市院党组成员列席基层检察院民主生活会制度、市院党组与基层院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在年度民主测评中,两级院6个班子被市、县委评为“好班子”。

  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在市院机关坚持每月一次院务例会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晒亮点、谈不足、讲计划,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公开透明,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民事行政、司法警察等培训班11期,受训人员180人(次);认真组织司法考试培训,全市检察机关参加司法考试19人,通过16人,通过率达到84%。积极开展业务竞赛活动,在省检察院组织的侦查监督业务技能竞赛中,我市2名检察干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08—2012年工作规划》,强化对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助检员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干警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廉政专题教育、警示教育、节日预防提醒教育,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监督,干警纪律观念、执法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石

  基层院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强化对基层院班子、队伍建设的领导和业务工作的指导,坚持和完善市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先进院与工作相对滞后院结对帮扶。认真开展生动活泼、各具特色的基层院创建活动,帮助基层院解决实际困难,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检察机关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和加强。

  “两房”建设取得成效。积极争取支持,推进“两房”即办案用房和检察技术用房建设。7个基层检察院中已有5个院建成“两房”并投入使用,瓜州县检察院新建“两房”即将开工建设,肃北县检察院新建“两房”已列入政府十二五规划,争取明年完成立项并开工建设。

  信息化应用全力推进。大力开展电子检务工程,提高检察工作科技水平。投入280余万元资金用于基础网络、视频会议及中心网络机房等信息化建设,完成二、三级检察专线网升级扩容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工作,实现了检察专线网的全面覆盖。对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信息化应用技能进行了考核,加强计算机应用培训,45岁以下干警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加快推进网络辅助办公办案软件应用,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检察宣传工作逐步规范。不断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奖励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2921件,其中中央级2069件、省级852件。市院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的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作了推广。重视和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成立涉检网络舆情新闻发布机构,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了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能力。

  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真抓实干,奋力拼搏,检察工作稳步发展。检察机关每一项成绩的取得,每一次工作的进步,都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门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和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座谈、视察检察工作中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对我们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全面、不够及时有效,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务保障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个别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负债过重。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正确面对,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强化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职能作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积极服务工作大局

  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四个更加注重”和“五个坚持”的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紧紧围绕市委“两抓整推”工作思路,更加坚定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进一步完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矛盾调处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廉洁从检意识,促进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继续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和毒品犯罪,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环境。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全部检察工作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加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求真务实、廉洁从检,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狠抓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完善监督机制,搞好自身廉政建设,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五、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坚持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服从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方向。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等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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