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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2年人代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3-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6日在酒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昱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立足点,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部署,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7人;严厉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批准逮捕制、售假发票犯罪11件17人。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法律监督,对56个重点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对14个重大项目开展了跟踪预防;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决依法打击影响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犯农民生命财产的犯罪28件36人。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准确把握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的各类犯罪嫌疑人817人,批准逮捕708人,受理移送起诉1822人,提起公诉1262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153人,提起公诉26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20人,提起公诉298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批准逮捕22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对受理的265件(次)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全部及时依法办理,对23起重点涉法涉诉案件进行了集中办理,全部息诉罢访。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牧区)活动。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全面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2件33人,其中贪污贿赂29件30人,渎职侵权3件3人,抓获潜逃犯罪嫌疑人6人。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6件,其中犯罪数额500万元以上特别重大案件1件。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查处涉及民生的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富民惠民等行业职务犯罪11人。在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同时,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在5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发出检察建议82份,开展预防宣教376场(次),发送预防信息31万余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375次。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民事审判、行政诉讼以及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打击不力和司法不公等问题。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8件,撤案33件;依法纠正漏捕31人,纠正漏诉17人;针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中发生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6件(次),全部得到纠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24件,移送后公安机关全部立案。对确有错误的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0件,法院已审结5件,改判4件;对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3件,法院审结11件,改判、改变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法院采纳6件。对76件不服法院正确判决、裁定的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对141名罪犯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进行了现场监督。

  二、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正确开展。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和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完善定期走访、邀请视察等制度措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专题汇报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9次,办理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转交的案件和事项38件(次),全部办结并及时给予了答复。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全市人民监督员共对检察机关办理的27件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年”活动,市院聘请了7名廉政监督员,广泛开展监督评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运行、办案质量保障、检察业务考评等各项制度规范,认真开展批捕、起诉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全面落实职务犯罪撤案、不起诉向省院报备、报批和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审查等制度;严格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持案件评查和回访考察,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不断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加强对下级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基层检察院错捕和不当抗诉的6件案件进行了监督纠正。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深入推进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巩固,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打造善于学习、政治过硬、团结创业、选贤任能、作风优良的“五型”领导班子要求,全面加强班子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狠抓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加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透明度。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院调整班子成员4名,其中新增3人;提拔使用和交流基层院检察长4名,配备70后班子成员2名,两级院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市院有9名县处级干部、15名科级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基层院有9名干部被提拔为正科级中层干部,11名干警提拔为副科级中层干部,干部活力进一步增强。

  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学习活动,通过在检察内网增设学习专栏、参加省院视频辅导、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理论研讨和实战模拟等形式深化学习,干警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实施学历攻坚计划,组织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扎实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和参加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干警180人(次)。鼓励、支持检察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今年通过6人。市院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方式引进检察人员10名,缓解了人员紧缺矛盾。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扎实开展廉政专题教育、警示教育、节日预防提醒教育和干部思想作风整顿,严格执行高检院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和“禁酒令”,认真落实市院制定的《十二条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干警纪律观念、执法作风进一步好转。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石

  基础建设进一步巩固。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的需要,按照高检院要求,大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工作,市院和大部分基层院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实现了对案件的统一受理、全程监督和质量监控。启动了全市两级院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一站式”警示教育基地和规范化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建设工作。

  信息化应用全力推进。以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契机,不断加强基础网络、业务科技装备、规范化专业用房和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视频会议、电子邮件、信息发布等信息化应用全面开展,网上辅助办公办案稳步推进。建成市院司法鉴定中心,已办理鉴定案件21件。

  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大力弘扬先进的检察文化,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加强干警书画室、文体活动室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和假日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轻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仍未杜绝,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部分基层院“两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负债过重。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正确面对,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明年的工作任务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强化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作出新贡献。围绕这一思路,我们将努力做到: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统领检察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更加重视保障人权,扎实做好审查逮捕、公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靠党委领导,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不断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好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更加严格地抓好队伍建设,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不断促进纪律作风好转。

  更加扎实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院规范化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加快办案工作区改造、警示教育基地和控告申诉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大力推进“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水平。

  更加主动地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坚决服从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工作、接受执法检查等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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