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在酒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昱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我们按照大会决议要求,围绕全面充分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反腐倡廉、强化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年来,我们坚持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按照省院部署,立足我市实际,强力实施各项专项行动,努力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延伸服务触角,共深入100户重点企业和100个重点项目开展法律咨询145次,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372场次,开展预防和法律咨询288场次,协助帮办手续6次,协助应对检查验收16次,调处矛盾纠纷47次,帮助解决各类问题93件。坚持优先办理涉及企业和项目发展的案件,依法批捕涉企、涉项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8件86人。建立涉企职务犯罪线索统一受理分流机制,严格规范侦查行为,严格程序审批,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扎实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突出全员参与,共设立乡镇(街道)、村、涉农部门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612个,聘任、培训检察联络员740名,确保了专项行动“全覆盖”。突出创新方法,采取栏上贴、掌中看、网上晒、电视播的“四位一体”公开模式,做到了涉农惠农政策、资金“全公开”。突出广泛宣传,全市检察干警深入乡镇、村、涉农部门开展工作3000余次,开展宣讲活动374场次,开展座谈600余次。突出工作实效,通过逐乡逐村调查摸底,清理出大额惠农补贴资金36类,涉及资金53亿多元。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6件25人;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件16人,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137万余元;起诉涉农刑事案件74件91人,救助农民工125人。三是持续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专项行动。组织干警深入联系村开展现场走访、慰问5次,牵头召开帮扶单位联席会议4次,协调帮扶资金6万元,完成联系村文化室桌椅配套、居民点绿化、道路铺设、技术培训等6个民生发展项目,解决村上提出的具体困难问题13项,联系村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35%,各项帮扶任务全面完成。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受理审查逮捕770件1124人,受案人数同比上升30.85%;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668件936人,批捕人数同比上升33.7%;决定不批准逮捕185人,同比上升10.1%。受理审查起诉1468件2101人,受案人数同比上升20.5%;依法提起公诉1256件1748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6.7%。突出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审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6件245人,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72件378人,运输、贩卖毒品案件151件165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对“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共受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5件29人,起诉后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切实维护了国家安全稳定。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预防摆在更重要的位置,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一是严惩职务犯罪。坚持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力量坚决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直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1件38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26人,同时完成省院交办、协办案件10件10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立案查办贪污贿赂重特大案件21件,占立案总数的67.7%;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0人,占立案总数的42.7%;立案侦查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特大渎职犯罪案件10件2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92.3%。市院查办的原玉门市发改局局长肖国邦贪污、受贿240余万元案件,肃州区院查办的原玉门市国税局局长韩正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320万元案件,查办淘汰落后产能领域渎职犯罪窝案、串案等引起强烈反响。二是积极构建社会化专业化预防格局。两级院向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报送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得到高度重视。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和单位,开展预防调查58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46件,发出检察建议53份,全部被相关单位采纳并吸收为规章制度。新建警示教育基地2个,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531场次,印发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读本25000册,制作了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廉政微电影。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扩展到政府财政支出的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并将干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考察范围,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20次。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进程,预防网络拓展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
——一年来,我们坚持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一是切实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31件50人,监督立案后作出有罪判决20件34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3件,已纠正31件;纠正漏捕64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38人,追加漏犯33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罪名103个。对一审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支持抗诉13件,法院已改判6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48件58人,公安机关已立案44件50人,批准逮捕10件9人,起诉22件28人,作出有罪判决18件25人。二是突出抓好刑罚执行监督。立案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1件,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提出审查意见659件,全部被酒泉监狱和市中级法院采纳。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监督收监监外执行罪犯6人,纠正脱管漏管9人。与法院、酒泉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将罚金刑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执行难与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相挂钩,全年监督财产刑执行实际履行10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执行罪犯罚金刑和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执行难的情况,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不断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审查处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85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向省院提请抗诉8件,办理民事案件检察和解12件,办理法院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7件,全部获采纳;办理行政机关督促履职、执法活动监督案件36件。四是不断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制约。为确保自侦案件质量,提升执法办案效果,制定了《自侦案件侦查环节批捕部门提前介入》和《自侦案件起诉前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两个制度,全面规范检察机关自身侦查活动。一年来,侦监部门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查30件48人,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案件45件67人,已起诉43件62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5件52人,均为有罪判决。职务犯罪案件诉讼效率、有罪判决率、实刑判决率同比均有明显提升。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为根本,严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一是强化证据审查,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更加严格把好事实关和证据关,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全面防止错捕和错不捕。对因证据不足的不予批捕80人,同比上升150%,对不构成犯罪的不予批捕24人。二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限制逮捕措施适用。推行刑事案件办理社会危险性审查机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坚持实行快速办理、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不予批捕64人,同比上升1.6%。三是强化案件质量检查分析,严守冤假错案底线。建立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核案件全面审查,经复核改变强制措施5件13人。采取优化办案力量克难题、召开联席会议促配合、上下级院紧密配合提效率等措施,确保各类案件办理符合新刑诉法起诉案件标准。市院还编发审查批捕、立案监督、种子案件、烟草类案件等案例汇编4期37个案件,指导基层院规范办案。
——一年来,我们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部署,严格学习时间,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自查整改,认真撰写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共征求到意见建议807条,经认真分析研究去重整合,确定6个方面20项具体问题进行扎实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6项。通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党员队伍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打牢发展根基。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狠抓班子作风建设和能力提升,在市、县两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市院配备班子成员、副检察长1人,推荐1名同志到省院任职,提拔副县级中层干部7人,协调、配备基层院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纪检组长1人,7个基层院中已有5个院配备了35岁左右班子成员,有5个基层院配齐了班子后备干部。两级院班子年龄结构、学历层次、素质能力等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干警素质。认真组织新修改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和参加上级院培训82期654人次,有5名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21名干警取得全国司法资格考试证书。组织开展全市民行检察业务法律文书评选、法案研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业务评比、公诉观摩、司法警察大练兵和全市公诉人律师论辩赛等12场次,有效提升了全市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四是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凝聚精神动力。市检察院建成了检察荣誉室、图书室、文化走廊,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成立了酒泉检察文联和市院青年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文艺汇演、征文比赛、文体比赛、书画摄影展等,活跃干警文化生活。五是强化基础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市院建成面积3731平方米的警示教育基地、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和检务公开大厅,基层院全部完成“两房”建设任务,两级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部达标。
——一年来,我们坚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更加突出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尤为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狠抓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监督到位、职能到位、保障到位,市院检察长对基层院检察长、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警分别开展了落实主体责任约谈活动,逐级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廉政风险警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形成党组主抓、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工作格局。坚持从严治检,实行案件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开展各类督察活动25次,对3名干警进行了警示谈话,4名干警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出检讨,有效促进了纪律作风好转。二是深入推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注重检察权运行方式公开,通过印发《检务公开手册》对检察机关法定职权、工作流程、立案标准和办案期限等进行全方位公开,通过建立检察宣传栏及时公布检察机关最新工作动态信息,通过开通互联网门户网站和检察官方微博加强检民线上互动交流,通过定期向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通报检察情况增进沟通了解,通过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群众及时查询,丰富利民、便民检察新举措。市院建设的高标准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和控告申诉大厅已经投入使用,将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确保群众诉求及时解决,提升主动接受监督水平。
——一年来,我们坚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事项和要案办理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根据市委、政府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始终与全市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二是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两级院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12次,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市院就民行工作和自侦工作进行了专题工作报告。市人大组织相关人员就涉法信访和民诉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2次,集中组织开展征求人大代表意见走访活动2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1次。
2014年,是酒泉各项检察工作健康运行、科学发展的一年。我们开展的“两联系、两促进”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7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各类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全市检察机关5个集体、11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2个集体、12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顺利通过验收。在全省检察业务绩效考核中,21个条线中有15个进入全省前6,全省整体排名比去年上升3个位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但更重要的,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同时也是在座的代表、委员们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批评于建议之中,百般呵护得来的。在此,我代表酒泉市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模与兄弟市州相比仍然较小;二是法律监督力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干警执法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福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酒泉经济建设。把保障酒泉转型跨越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投资环境。围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用足用活法律,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努力打造酒泉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突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更加重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在维护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邪教和黄赌毒、“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加强涉法涉诉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做好案件查办的同时,更加重视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在继续深入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同时,扎实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滋生和蔓延。
四是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更加重视检察机关内部不同诉讼环节、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制约和业务指导,在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上做足文章、下够功夫。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五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各项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严管厚爱,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是不断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推进和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抓好非法证据排除、律师执业保障等工作。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进一步提升自身严格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七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决执行党委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拓宽联系和接受监督的渠道,使检察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我们将时刻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全市人民的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守法治,改革创新,争创一流,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酒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