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在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俞新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密切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在坚持中深化拓展,在服务中提质增效,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开展“打击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健全和落实“两法”衔接机制,与公安、环保、食药、工商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打击合力。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4件,依法打击利用网络、电信等技术手段实施的诈骗、传销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16人,提起公诉128人。从严打击利用招商引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批准逮捕10人,提起公诉17人。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把“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重点扶贫资金专项督查,着力在求深化、见效果、促常态上下功夫。依托37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监督涉农资金5121万元。坚持以打促防,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件16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召开联系点市直单位协调推进会,落实帮扶资金17万元,铺筑农业示范园区道路1.7公里、农产品外运通道5公里,其中市检察院投入资金10万元。
——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厚植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推进“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向非公企业延伸,在市、县工商联设立检察服务室8个,联系商会31家,开展预防专题讲座40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4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书籍200余册,为联系项目和企业提供犯罪档案查询5800余次。在重大项目探索推行预防“五书”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督。严厉打击破坏项目建设、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件5人,提起公诉9件19人;查办涉及企业发展和项目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12件16人。
——服务和保障生态酒泉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关于生态酒泉建设部署,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包挂联系乡镇和市直部门联系示范村制度,帮助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帮扶资金35万元,联系的西峰镇综合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村镇面貌明显改善。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建设,对中央、省委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主动介入,依法监督,逐案排查。扎实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线索16件,公安机关立案16件,监督立案2件8人,批捕8件16人;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工作,初查案件线索1件。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综合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和教育职能,各项检察业务取得新进展。在全省检察机关上半年业务核心数据通报中,酒泉21个数据同比上升,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20人,同比上升9.9%,提起公诉2119人,同比上升22.2%;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23人,不起诉162人;突出打击重点,批准逮捕故意杀人、重伤害、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82件104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政策,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22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坚持双向保护,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件21人;建成关护基地2个,加强对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
——着力惩防职务犯罪。落实“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要求,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职务犯罪。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39件51人,立案件数同比上升95 %,人数同比上升64.5%,其中贪污贿赂案31件36人,渎职侵权案8件15人。立案查处了庆阳市委原常委、华池县委原书记张万福受贿案件和临夏州东乡县人大原副主任汪海潮滥用职权、受贿、行贿案件。所办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大要案7件,渎职侵权案件全部为重特大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不断深化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调查14项,提出检察建议9件,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876次,为有关单位、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00余次。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编印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资料10000余册,通过各级邮政平台广泛发放,较好地传播了廉洁理念。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规范、理性监督,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监督立案11件18人,监督撤销不当立案31件37人,纠正漏捕30人,纠正漏诉2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向二审法院提出抗诉6件,二审法院审结4件,采纳抗诉意见3件;对一起被两级法院判决无罪的交通肇事案,提请省检察院以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省检察院采纳我院意见并提出抗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有罪。刑事执行监督更加规范,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9件,向办案单位发出改变强制措施检察建议69件,采纳49件,办理判决刑期折抵错误8件。依法审查执行机关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582件,审查审判机关裁定减刑、假释案430件,纠正不当裁定减刑5件。依法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案件1件,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1件,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建档不全、执行制度不严等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监督收监执行2人,监督办理监外执行罪犯又犯罪案件9件9人。顺利完成酒泉监狱搬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1件,其中针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6件,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7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针对同级法院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4件;针对同级法院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采纳15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2件,采纳8件;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38件。
——坚决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紧盯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各类苗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维稳安保措施,及时应对和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积极服务和全力保障十九大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374件次,实施司法救助2件;受理提请批捕涉访领域犯罪案件13件14人,批准逮捕11件12人,提起公诉9件10人。
三、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坚持走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的路子,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积极推进办案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检察官遴选制度,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全市两级检察院先后分两批遴选110名员额检察官,按照“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的原则,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遵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赋予员额检察官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明确检察官职责要求,促使办案责任制落地落实。全面做好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要求,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办案286件。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机构精简与人员分类统筹推进,检察资源配置更为优化,工作运转更为高效。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公诉职能,严格证据标准。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改革,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制定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重视利用庭前会议有效解决程序性争议,着力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18件,提起的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审判,检察机关全部胜诉。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收回欠缴的国有资产2300余万元,督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草原51公顷。办理了全省首例针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成效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民行处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使命担当,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及时掌握队伍思想状态,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聚焦“转隶”这个关键任务,冻结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处三个部门的组织人事,全面梳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办案设备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为侦防部门整体转隶、工作交接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17年经中央文明委严格复查,继续保留我院“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投入400余万元推进电子检务工程,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成果。认真开展抽样评估,持续提升基层检察院“十化”建设水平,两级院监管场所检察室分支网络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全面完成,检察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市检察院驻酒泉监狱检察室和玉门市检察院驻玉门市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敦煌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瓜州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敦煌市检察院、金塔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狠抓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7个县(市、区)37个重点乡镇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乡镇检察室主任、工作人员全部配齐,办公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到位。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前移服务窗口,受理群众来信182件,接待来访群众658人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25次,化解矛盾纠纷190件,监督公开涉农资金信息612项。强化对“两所一庭”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发现监督案件线索57件,协助派出院办理18件,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件,“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基本打造成型。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从严治检管检,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狠抓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管党政治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都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基层党建,把党小组建到了办案组,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专门设立了机关党委,设一名专职副书记,扩建党建活动阵地,强化党建日常管理工作。
——狠抓队伍素质提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岗位大练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参加检察系统和市委组织的各类培训257人次。进一步加强业务人才培养,15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人才、调研骨干人才、优秀侦查员、侦防骨干人才和侦防能手人才,4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7名干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课题管理办法》,承担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课题5项,完成中国检察官文联重大课题1项,8篇论文在全国专业性期刊上发表。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案例指导组织工作先进集体”,金塔县检察院被评为“2017年全省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部署开展“纪律作风强化年”活动,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对基层院开展巡察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推进检察机关管党治党更严更紧更硬。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三述”和廉政专题教育、警示教育、节日预防提醒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推进党务检务公开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六、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力强化检察工作
坚持和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市人代会部署要求,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通过座谈交流、上门走访、邀请视察和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依托检察门户网站,积极搭建检务公开平台,为律师阅卷、行贿档案查询、举报申诉等工作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450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6件,公开法律文书1368份,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了以公开促公信、以公信促规范,全力强化检察工作的目的。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全市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长期关心帮助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新形势下法律监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运行机制还需不断探索完善;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司法改革的要求;五是运用现代科技引领检察工作创优发展、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公正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再求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永葆检察队伍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坚持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服从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在服务发展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再作新贡献。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精准有力地保护发展活力、保障改革创新、鼓励履职担当。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资源领域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三、在强化法律监督和化解社会矛盾上再创新成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效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制度,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四、在推进检察改革和促进社会治理上再获新进展。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促进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乡镇检察室工作,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互动交流,促进形成党委领导、共同参与、优势互补、效能共显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健全和创新对涉毒涉病犯罪人员、涉罪外来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涉罪未成年人的案件办理和管护帮教机制,努力减少社会管理隐患。
五、在加强队伍建设和提升检察公信力上再展新面貌。以检察队伍职业化为目标,大力推进业务骨干人才建设,加大制度化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和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严格规范司法办案,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构建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和纪检监察密切配合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以公开赢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六、坚决拥护和全力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市委和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全力配合做好侦防部门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记职责使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过硬的纪律作风迎接改革。加强与纪委联系沟通,探索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实现监察委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无缝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凝神聚力、扎实苦干,努力为建设活力小康生态魅力幸福酒泉贡献检察力量!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五书”制度】“五书”是指《招标单位廉政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招标单位廉政征询意见书》、《评标专家廉洁自律书》和《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廉政责任书》,是检察机关在联系服务重大项目中,通过发放“五书”的方式,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
【关护基地】是“未成年人关护教育基地”的简称,为进一步加强对取保候审、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检察机关选择部分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学习、生活、工作场所,由检察人员、关护志愿者一道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公益服务等帮教措施。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传播廉政理念,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司法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且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导致生活困难或者医疗救治陷入严重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在经济上给予临时性、救急性资助的救助制度。
【财产刑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执行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行法律监督,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执行检察新增的重要业务。
【刑期折抵】刑期是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应换算刑期,称为刑期折抵。
【员额制】是指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编制内检察官的人员限额制度。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后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十 化】是指省人民检察院根据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确定的基层院建设目标。即: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检察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基层党建严格化常态化。
【两所一庭】指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所和审判机关的派出法庭。
【五个过硬】是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和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