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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检察:王晋方一行到肃州区检察院督导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时间:2023-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力度,积极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有机融合,11月30日,酒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晋方一行到肃州区检察院督导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肃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玉琴、各分管检察长、刑检部门负责人及全体行政检察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肃州区检察院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参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线索移送、案件流程、审查反馈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酒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安宏针对肃州区院提出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一进行了回答和指导。


王晋方指出,行政检察部门在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同时要全面落实好各项考核指标要求,高质量完成好行政检察各项工作,并就如何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能动履职。要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省院“七个着力”和市院“五个深度融合”工作目标,结合全市中心工作,融合发展四大检察职能,协同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二是转变司法理念,拓宽监督视野。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切实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协同配合,促进行刑双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三是突出工作质效,规范精准监督。摒弃“就案办案”工作模式,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突出办案重点,强化精准监督,依托“一手托两家”职能,切实发挥行政检察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坚持上下一体,加强请示汇报。深化落实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大检察协作配合机制,做好反向衔接线索研判、分流、处置工作,厘清权限标准,市院对下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肃州区院表示,要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检察机关重要工作,深刻认识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积极思考和探索,主动作为,完善内部衔接机制,结合行政检察办案实际,严格遵循反向衔接办案指引,精准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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