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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屏障——酒泉 张掖 海北 阿拉善盟四地检察机关签订协作意见加强跨区域协作
时间:2023-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7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在黑河源头青海省祁连县举行《合力推进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签约仪式。青海省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开晓青,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莉,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烨,内蒙古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秀出席活动,共同启动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并现场签订《协作意见》。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兆录,海北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州总工会主席叶忠措,海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公安局长李向东出席活动。四地检察(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及黑河流域沿线部分基层院检察长,祁连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黑河发源于祁连山北麓,流经青海、甘肃、内蒙古三省(区),是海北州、张掖市、酒泉市、阿拉善盟共同的母亲河,是西北地区第二大内陆河,也是甘肃省最大的内陆河。建立协作机制意味着加强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掀开了新篇章,对保护好我们共同的母亲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保护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也具有示范意义。

仪式上,三省(自治区)四地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分别致辞,介绍了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同时就三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召开联席会议、联合防治协调、相互沟通衔接、案件研讨交流、信息宣传协作等八项协作机制达成共识。

王烨在致辞中表示,三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共同建立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相关要求的有利举措。酒泉市检察院于2020年初步提出构想,今天在三省(区)四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正式建立《协作意见》,意味着加强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掀开了崭新的一页,对保护好共同的母亲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保护祁连山区域生态环境也具有示范意义。酒泉检察机关期待着与黑河流域三省(区)四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跨区域检察协作,加强联动配合,共同推动黑河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河清岸绿、碧水长流、人水和谐的黑河生态环境,再现昔日“弱水”风光,贡献酒泉检察更多智慧和更大力量。一是期待进一步强化司法协作配合力度,必要时实行跨区域联合办案,形成推进黑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强大合力。二是期待进一步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定期不定期相互通报流域内生态环资案件办理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跨区域协作办案的难题堵点,打造区域生态环境司法资源共享专家库和司法修复示范基地。三是期待进一步强化理论研讨交流力度,紧密结合黑河生态环境现状、特点和司法保护需求,加强对相关适用法律和诉讼制度的研讨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联合开展黑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题调研,形成理论成果,并推动向实践转化。四是期待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协同力度,加强跨流域同步、互动宣传,总结工作亮点,培育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推动形成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期间,与会人员参加了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黑河流域及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并到祁连山国家公园科研基地观摩学习。四市检察(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围绕此次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工作召开座谈会,商讨下一步加强协作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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