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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会签《实施意见》强化社区矫正监督与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3-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酒泉市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酒泉监狱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协作和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提高司法机关刑罚执行工作水平,优化检司护航平安建设,促进检司协作融合,秉持检察监督、刑罚执行一体化与社区矫正执法多赢双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全力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实施意见》指出,各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密配合,共同发力,把教育改造罪犯作为刑罚执行的根本任务,检察机关要将监狱巡回检察向社区矫正场所延伸,不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监督监管场所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为目标,主动参与源头治理。要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司法效率,运用大数据开展巡回检察,升级完善巡回检察应用软件,提高发现深层次问题的精度和效率,优化资源集成,打造出有实效、看得见、可复制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监督工作经验,不断推动刑罚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打造“酒泉模式”的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品牌,实现刑罚执行监督效果最大化、最优化。


《实施意见》明确,各会签单位要建立完善巡回检察、信息共享与核查监督、情况通报、警示教育及联席会议工作等5项制度,形成依法履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刑罚执行一体化监督工作格局,从而实现体系更加完善、衔接更加严密、矫正更加科学、协作更加顺畅、成效更加凸显的工作目标,不断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衔接配合,要紧紧围绕坚持服务大局、整体联动、融合发展。检察机关要以巡回检察为契机,紧盯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在跟踪、督导整改落实的同时,进一步深入检视剖析自身监督的不足,切实发挥好“派驻+巡回”的制度优势,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确保社区矫正与刑罚变更衔接刑罚执行一体化机制运行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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