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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以检察之力全力守护劳动者“薪愿”
时间:2024-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酒泉检察机关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宗旨,聚焦农民工讨薪难等突出民生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护民生”工作,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劳动者“烦薪事”,做好检察“护薪人”。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如我在诉”解“薪”愁


“整整六年了,我们终于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张三第一时间给瓜州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2022年1月,张三等18名农民工因讨要薪资无果后向瓜州县检察院求助。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受理并安排专人办理。经向当事人、用工单位、劳动监察等调查核实,查明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期间,张三等人被拖欠劳务工资81383元。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协助固定证据、梳理案件事实、厘清责任主体、整理诉讼材料后依法支持起诉并出庭。胜诉后跟进判决履行情况,确保张三等人实际拿到劳务报酬。


“判决不是终点,农民工实实在在拿到血汗钱才是最终目的。”办案检察官表示。为了防止出现“法律白条”,确保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检察机关持续跟进判决履行情况,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张三等18名农民工顺利的拿到了被拖欠六年之久的血汗钱。


2024年以来,肃州、金塔、玉门等地的108名农民工,都在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下,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资合计400万余元。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着眼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温度。


检察利剑严惩恶意欠薪,让“黑心老板”无所遁形


“明明有钱却故意不给我们支付工资,检察机关依法公诉保护了广大打工人的合法权益。”一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受害人在观摩完庭审后说道。


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李四在甲公司从事通风管道安装工作;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王五在甲公司从事管道套丝工作。后甲公司拖欠李四工资23360元,拖欠王五工资13260元未付,二人多次索要未果。人社部门两次责令支付劳动报酬,但甲公司依旧不予给付,案件移送至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甲公司有能力支付劳动者报酬,督促给付仍拒不支付,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做出有罪判决,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均受到了法律制裁,为其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除上述案件之外,瓜州县检察院办理的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督促违法行为人向43名农民工给付拖欠工资557265元;玉门市检察院办理的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同公安和人社部门合力追薪16万余元……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缩影。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立案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打击追讨并重等手段织密劳动者权益“守护网”,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精准监督促治理,从源头上助力解决欠薪顽疾


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是欠薪问题发生的重灾区,施工单位欠存工资保证金势必会大大增加欠薪风险,这种做法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


玉门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申请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时发现,当地某工程公司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拖欠多名农民工薪资,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对近三年受理的涉及欠薪问题的案件进行了摸底调研,发现辖区内存在欠存工资保证金行为的有8家公司9个施工项目,共欠付257名农民工薪资合计355万余元。


为了化解潜在矛盾纠纷,从根源上解决欠薪问题,检察机关主动从监督办案延伸到社会治理,由“治”到“防”助力根治建筑工程领域欠薪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建议探索引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等多种方式设立担保,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制度。相关部门督促建筑工程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6项,金额合计2136.11万元;对13个享受保证金差异化政策到期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开展追缴清欠工作,有效维护了420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涉及金额536万元。


办理一案不是终点,治理一片才是目的。积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是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重要兜底保障措施,不仅给建设项目套上“紧箍咒”,也能给广大农民工的血汗钱戴上“安全帽”。


守护劳动者的“薪愿”,是检察机关应尽职责、分内之事,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酒泉检察机关将以更多惠民生、护民利、暖民心的履职举措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努力,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检察之力守护民生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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