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专项行开展以来,金塔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解决民生热点问题以及重点人群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检察之力解民生之忧,持续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护民生”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聚焦案件办理,严惩涉及民生领域违法犯罪
今年以来,金塔县检察院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侵犯财产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3件34人,依法惩治侵害涉军合法权益犯罪,办理盗窃军用物资案1件,依法提起公诉6人,帮助被害人和受损单位挽回损失117万余元。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调取和检查出的大量电子数据,逐一分析、筛选、对比,查找被出售电话号码的去向,引导公安机关追踪上线犯罪人员,打掉了一个专门从事收购电话号码、恶意注册并出售账号的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2人,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1人,追诉犯罪嫌疑人6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在党和国家机关、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下,我国打击电信诈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少部分诈骗分子罔顾国法,游走于法律之外,打击诈骗犯罪,我们任重而道远。”一名检察官在办理电信诈骗案件时感慨的说到。
聚焦未检履职,用心用情织密“未检保护网”
“我觉得检察官的授课形式很有意思,我们都很感兴趣,通过检察官的讲解,我们了解了毒品的种类,知道了原来毒品还可以做成糖的样子,明白了为什么不能随便接受陌生人给我们的食物……”一名小学生参加完检察官授课后说到。
为切实强化青少年法治素养与自我防护能力,有效推进未成年人权益的坚实保障与犯罪体系的构建,金塔县检察院积极创新法治教育宣传模式,通过法治讲座、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深入校园,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促进健康成长。同时,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督促监护令”一体履职模式。今年以来在开学季、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节点深入县域城乡校区、校外辅导机构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交通安全等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并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覆盖学生2000余人,多方位增强普法精准性,增强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目前,3名法治副校长和10名法治辅导员已先后履职10场次,形成了检校合作长效机制。
聚焦数字检察,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参加公益活动,让我影响深刻,疏导交通,让我亲身体会到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严重危害,我明白了执法人员的辛苦。感谢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遵法守法的公民。”这是一名参加完公益活动的考察对象发自内心的感慨。
金塔县检察院立足打造具有基层检察特色的智能化系统实践样板,围绕“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举措,研发应用了“拟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小程序——金检慧公益监管平台,不断完善督查抽查、效果评估等机制,对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情况进行线上精准监管,确保拟相对不起诉人员“货真价实”参与到社会公益服务中去。同时注意保护其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尊严,让他们在接受法律教育,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实现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已有15名被不起诉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同时注重数据模型的推广、使用,已调取相关数据60万余条,现正在对调取数据进行比对。
聚焦民生热点,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多措并举、齐头并进”,以“办小案”守护“大民生”。在办理寄递领域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个别寄递企业未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在对寄递物品的甄别认知与规范收寄件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疏漏。金塔县检察院多次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管理局开展寄递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先后深入县域内邮政、顺丰、京东、申通、圆通等寄递公司营业网点及物流中心,查阅寄递登记台账,检查安检设备运行状况。推动“七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凝聚区域合力共筑寄递安全“防火墙”。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今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起诉2件,已判决2件。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促进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促进案件争议实质化化解,今年以来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件,有效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名检察官在开展寄递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时表示:“‘小包裹’关乎‘大安全’,随着电商行业的兴起,快递行业规模越来越大,我们必须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和检查,守护好人民群众包裹里的安全,让人民群众安全寄递。”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金塔县检察院将持续抓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统筹各方力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贡献更惠民生、暖民心的检察力量,持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努力写好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