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最西端,地处甘、青、新三省交界处,隶属于酒泉市,总面积3.12万平方公里,其中绿洲面积1400平方公里,辖7镇2乡、56个行政村,总人口20万。平均海拔1139米,年降水量42.2毫米,年蒸发量2505毫米,属典型的暖温带干旱性气候。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78.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1亿元,财政总收入实现5.51亿元,旅游接待31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完成26.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093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0254元。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9月,现有内设机构十四个,全院45人,其中正式干警35名,聘用人员10名;班子成员5名,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4名,纪检组长1名;在正式干警中,党员占74%,本科以上学历占89%,检察官占49%。
近年来,敦煌市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敦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用创新的思路谋求发展,用改革的精神增添动力,用机制的办法解决难题,打造出敦煌新的检察风貌,使敦煌这个“窗口”院明亮起来,跨越式发展为名牌市院。为此,院党组提出了“咬定发展不放松,创建一流不动摇”的响亮口号,并确立了“一心一意抓办案,千方百计强监督,真心实意搞服务”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了“以团结建班子,以素质带队伍,以办案抓业务,以制度促管理”的工作理念,采取“以检察业务为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检察文化为动力,以构建和谐为目标”的工作举措。全院干警经过几年的奋力拼搏,从一个后进院变成了先进院,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双保障、双加强”活动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全市先进检察院”;2012年度,被评为“酒泉市文明单位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