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酒泉市院咸思杰处长与酒泉市水务局刘旭红科长一行位临瓜州开展公益诉讼巡查工作,瓜州县检察院王中杰副检察长、县水务局郭海龙副局长及相关部门干警参加巡查活动。
巡查小组首先对瓜州县境内的红柳河段河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汛行洪安全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督促整改,要求建立问题台账,确定整改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其次对修建在红柳河上方的高速公路桥梁进行了现场勘查,明确其施工单位、修建时间、使用情况、排水设施架设情况等。
此次巡查,对全县河湖治理工作形成合力及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巡查组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协作,通过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方式积极发挥作用,探索建立以水务执法为主体、以检察监督为后盾的工作模式,凝聚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常态化巡河工作机制,坚决守护绿水青山、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瓜州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定期与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河道开展巡河检查,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实现辖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