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企业拖欠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工资及人身损害赔偿金纠纷的案件,为乔某某追回被拖欠工资18000余元,追偿人身损害赔偿金2000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8月初,建档立卡贫困户乔某某向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其2019年6月至9月在火电厂务工期间,有18000余元的工资拖欠至今未付,请求我院帮助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同时又提出今年7月初,其在甘肃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工程中干活时不慎受伤,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前期甘肃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只向其赔付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6400元,认为之前的赔偿金过低,希望再追加部分人身损害赔偿金。得知该情况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通过和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瓜州县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对接核实,并经多次协商,乔某某如愿领到了被拖欠的18000余元工资。后我院又多次联系甘肃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情况,并向该公司宣传讲解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最终在我院的主持下,乔某某与甘肃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由责任方甘肃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再向乔某某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2000元。
下一步,瓜州县检察院将继续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作为服务民生的一项长期业务来抓,始终坚持“起诉不是目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才是关键”的办案理念,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