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徐雷一行二人、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牛贵清莅临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玉明、检委会专职委员杨茂春、侦监部负责人康咏梅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首先检查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随后召开了座谈会议。会上,督导组组长徐雷传达了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精神及要求,潘玉明检察长详细汇报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督导组一行详细查看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台账资料、会议记录、线索移交资料、具体案件资料,当面询问案件办理情况、线索移交情况。在听取汇报后,督导组一行对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组组长徐雷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此次到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就是为迎接中央督导做好准备。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省都非常突出,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有力,扫黑除恶成效明显,案件量大,追加漏捕人数多,破网打伞数量多,起诉案件有“黑”有“恶”,检察长带头出庭公诉,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的作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公诉、侦监干警战斗力很强。同时,对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继续抓紧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要强化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严厉、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三要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加快办案进度,持续在“破网打伞”上再发力。四要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排查问题,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即知即改、抓好落实,必须保证中央督导时不出问题。
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玉明表态,全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结合督导组检查反馈的问题,对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查漏补缺、集中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实现新突破,努力打造“肃检品牌”,创建“肃州模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