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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院“五措施”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规范适用
时间:2019-11-05 16:16:00  作者:  新闻来源:

  2019年9月20日省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紧急通知下发后,肃州区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规范适用,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6件65人,适用率达到77.8%。目前,法院已判决14案1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转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重要诉讼制度改革,是深化司法制度的体现和要求,其重大意义不仅在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在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院党组坚决贯彻执行省院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省院检察长座谈会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打消思想顾虑,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迅速行动,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二是聚合力,推动公检法一体化适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坚决贯彻执行省院“符合条件的全部适用,决不允许有例外”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交流,邀请法院分管领导和刑庭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认罪认罚制度的程序衔接及量刑建议的拟制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确保从9月20日起,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三是抓关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紧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开适用中的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办案程序及文书两个关键环节,第一时间与司法行政部门协商建立了值班律师选派机制,在我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会签了《关于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办理中派驻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了值班律师定期派驻和不定期派驻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排定值班律师名单,每周二在我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每周三在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遇有重大案件或者特殊情况的,由我院与区司法局及时沟通派驻值班律师。同时,严格按照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办案程序,统一案件所需文书要求,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序开展。 

  四是补短板,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精准的量刑建议不仅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量刑建议能被法院采纳,保证适用效果的关键所在。为克服量刑建议不精准这一短板,积极邀请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开展量刑实务培训,就常见犯罪案件量刑的步骤、幅度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讲解《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量刑进行“补课”和“充电”。同时,量刑建议拟制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智囊团”作用,主动加强与法院办案人的沟通交流,有效提升了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已判决案件量刑建议被采纳率达到100%。 

  五是重管控,确保检察权依法运行。在检察机关主导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如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实现不枉不纵,一直是院党组关注和解决的重点。坚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监管,所有案件承办人认为不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都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审核备案。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把关作用,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所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均纳入案件评查范围。刑事检察部门对法院未采纳量刑建议的案件和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案件定期集体分析讨论,吸取教训,借鉴经验,确保量刑准确,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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