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法律监督上下功夫。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保证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检察机关崇高的法律使命和法定职责。“我们是人民检察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铮铮誓言,我们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守望公平正义”。
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由副检察长陈晓玲带队,一行6人来到人流密集的肃州区东方广场参加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积极争做宪法精神的传播者,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图片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围绕检察机关的职责职能,就深化公益诉讼、扫黑除恶、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与群众息息相关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把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送到群众生活中,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善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
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通过多形式,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法治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